山东17市全面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2018/1/5 8:32:26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记者1月3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2017年12月29日,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批复同意了潍坊、威海、东营、德州、济宁、日照等6市新修订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自2017年8月9日烟台标准率先获批复至此,17市全面调整了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1

最近的两批批复文件的位置

  记者获悉,建安成本和农产品的产值,是制定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重要依据。这些成本、产值会随时间推移发生变化,补偿标准就需要适时调整。

  按照2017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市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报省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并适时作出调整,最迟5年调整一次。

  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的范围因市而异、项目繁简不一。一般包括房屋、围墙、畜禽舍、迁坟、温室、小桥、涵洞、水渠水池、地面、水井、乔木、果树、灌木、苗圃、鱼塘、藕塘、电力通讯线路、砖窑、青苗等,有的市还有门垛、厂区大门、外楼梯、台田台堰、盐田、茶园等。

  因为距离上一轮补偿标准实施的时间有长有短,本轮各市的补偿标准调整幅度也不同。比如枣庄市,上一轮的补偿标准是2008年制定的,新一轮的补偿标准平均上调幅度为85%,微调及未作调整的项目约占13%;而济南、青岛的上一轮补偿标准是2015年制定的,调整幅度就比较小。如青岛,非住宅房屋补偿底价上调了每平方米50-100元,围墙的补偿底价每米提高了10元,地面、路面等补偿标准未变,下管井、机井的补偿价格则有所下降。

编辑:杨广科    责任编辑:温伟伟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