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3/17 16:09:13 来源:市南区融媒体中心
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促进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群体就业,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08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首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本次增加招聘岗位67个,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城镇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立、专门用于协助政府开展公益性事业的岗位,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实施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岗位职责
(一)基础性工作。根据街道社区工作要求,开展网格化管理服务、劳动保障、社会治安巡防、城区治理协管、政策法律宣传、为民代办服务、楼院精细化管理、垃圾分类指导等社区公益性事务。
(二)阶段性工作。根据街道社区工作要求,开展基础排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阶段性专项工作。
(三)完成街道社区临时性职责任务。
三、岗位数量
增加招聘社区综合服务岗67名(与前次公告合计招聘117名)。
四、人员条件
安置对象为市南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其中,零就业家庭是指青岛市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未就业状态的家庭,需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人社中心进行零就业家庭认定。
(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满50周岁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作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补充特殊情况作如下说明:
对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对城镇公益性岗位初次上岗前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累计享受不满3年的人员,经批准,可以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人员上岗后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与上岗前已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累计计算。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特殊困难人员,可按程序进行再次安置,再次安置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对城镇公益性岗位初次上岗前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累计享受已满3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特殊困难人员,可参照城镇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有关规定予以安置,安置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安置次数不超过1次。
五、招聘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服从街道社区组织工作安排。
(二)身体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基本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就近工作,热爱街道社区工作,街道社区群众基础好,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
(三)掌握街道社区工作相关业务知识,能够使用智能手机软件,能够满足街道社区日常管理服务工作需求。
六、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100元(含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七、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审批、签订协议、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进行规范上岗。
(一)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2日。
2、报名方式:线下报名。本人携带市南区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一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主页、个人单页、索引页)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
东海一路7丙湛山社区,咨询电话:0532-68888055
秀湛路9号秀湛路社区,咨询电话:0532-68888066
延安三路117号甲仰口路社区,咨询电话:0532-68888077
镇江南路3号甲盐城路社区,咨询电话:0532-68888080
报名结束后,由街道办事处核实人员情况;街道人社中心对报名人员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大龄失业人员资格信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反馈至街道办事处。
(二)民主评议
街道社区根据报名人员数量情况,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面试或评选的形式开展评议。
(三)审核公示
民主评议后,各街道办事处将人员名单在公示栏、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可包含法定节假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四)区审批备案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街道办事处将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批备案。
(五)签订协议
审批备案后,第三方机构与拟上岗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
(六)岗前培训
对拟上岗人员开展岗前培训,主要包括通用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按照岗位实际情况开展。
(七)安排上岗
按照相关要求上岗,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确定。
八、其他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需退出人员及时退出,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湛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16日
来源:市南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