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2 16:57:55 来源:感知山东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2月12日讯 酒驾会严重威胁到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甚至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危害。12月10日晚,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警大队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短短1个小时的时间里,在同一路口,交警查处了3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2月10日20点43分,黄岛交警特勤队民警在辖区大湾港路口附近设点开展夜查行动,执勤民警对过往车辆逐车检查。此时,一辆苏G0***1的小型轿车向检查点驶来,民警立即要求该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询问中民警发现驾驶人张某身上有酒味,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5分钟后,一辆车牌号为苏GP***J小型轿车在接受检查时,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驾驶人徐某某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几乎与此同时,另一辆车牌号为鲁UF***7驾驶人娄某某也被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其酒精检测值为58mg/100ml。娄某某表示,他在附近的一家饭店内饮酒,想着天气这么冷可能没有交警查车,离家又挺近的,一会就能到家。
这三名酒驾的驾驶员,都觉得自己喝得不多,应该问题不大,也是抱有侥幸心理,在得知处罚后,表示后悔不已。因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
黄岛交警提醒:不论什么时候,酒驾醉驾都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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