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医保缴费基数启动申报 单位申报截止到2月15日

2022/1/7 10:15:58   来源:齐鲁壹点    

  1月1日,青岛市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启动。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申报截止到2月15日,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截止到1月20日。

  记者从青岛市医保局了解到,根据安排,202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范围包括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按照职工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申报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月15日,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月20日。

  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2022年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2022年的缴费基数。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增减变化时,单位缴费基数同时相应调整。

  参保职工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总额/12个月)作为2022年度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高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或低于60%的,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封顶或60%保底,在未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按照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保底封顶,即3746元至18726元之间核定缴费基数。

  2022年度参保单位新招用职工以起薪当月的工资暂按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进行保底封顶,核定2022年度的个人月缴费基数。起薪当月实际发放工资不满月的,应当折算成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2021年度发放工资的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应发放月数平均计算2021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2022年度医保缴费基数有“网上申报”、“自助申报”、两种方式。参保单位缴费人数在50人以内,可采取在线录入方式,50人以上采用在线导出报盘文件,录入基数信息后在线导入的方式。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的,可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通过自助服务设备进行“自助申报”。未申报2022年度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暂停当年度的医疗保险费缴费及在职职工待遇支付业务,待申报2022年缴费基数后,按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计发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单位于2022年2月底前完成缴费基数申报并缴纳2022年1-2月份医保费的,将不会加收滞纳金。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202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可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80%、100%、200%、300%五档缴费基数任选一档申报,也可在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申报。需调整比例档次的灵活就业人员,应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20日期间集中申报。需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签订医疗保险代扣代缴协议的银行网点办理申报事项。灵活就业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202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自动沿用其2021年度选择的比例档次确认缴费基数。

编辑:杨广科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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