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两驾马车”化解证券群体性纠纷

2021/10/29 12:43:29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为及时妥善化解证券群体性纠纷,构建公正、高效、便捷的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体系,维护青岛市资本市场改革创新和健康稳定发展,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多措并举便利投资者诉讼,提高群体性证券侵权民事纠纷案件审判效率,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青岛中院民事审判二庭结合审判实践经验,近日陆续发布《关于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程序操作指引(试行)》。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与代表人诉讼制度是群体性证券纠纷化解并行的“两驾马车”。其中,示范判决机制是指在处理系列性或群体性证券纠纷中,选取个别或少数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通过发挥示范案件的引领作用,参照其裁判结果处理平行案件,通过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案件妥善高效化解,实现群体性证券纠纷的适法统一,提升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促进矛盾化解。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则适用于包括因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引发的普通代表人诉讼,是由10名以上投资者提起的诉讼。

  青岛中院发布的两个文件对两种程序适用的条件与标准进行了规范,为投资者提供多元纠纷化解路径,给予投资者明晰的程序操作指引,促进中小投资者诉讼维权步入“快车道”,真正实现“一次胜诉,众人获赔”,有效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下一步,青岛中院将按照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积极推进代表人诉讼信息化平台建设,致力打造透明、高效、便捷、低成本的集体诉讼模式,提高证券集体诉讼质效,切实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编辑:杨广科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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