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二批43个“零酒驾”创建单位、社区(村)、街道(乡镇)名单公布

2020/10/20 18:25:48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10月20日讯 (记者 姜婷 通讯员 曲海青 栾心龙)记者从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减少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预防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增强文明交通意识,提升岛城共建共治共享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旨在通过加强警企合作、警民共建,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监督,根据《青岛市“零酒驾”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我市第二批43个“零酒驾”创建单位、社区(村)、街道(乡镇)已经选出,交警部门向社会公示了这些单位、社区(村)、街道(乡镇)名单,并公布创建标准,希望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创建活动,提升抵制酒驾醉驾参与度,持续营造安全出行的社会氛围。

  据了解,青岛市第二批“零酒驾”创建单位(19家)包括:

  青岛旅游集团汽车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

  青岛浮山所集团

  青岛阜新集团公司

  山东青岛烟草有限公司

  青岛交运物流有限公司

  青岛蔚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利群集团青岛利群商厦有限公司

  青岛利客来超市连锁配送有限公司

  中远佐敦船舶涂料(青岛)有限公司

  即墨区通济中心小学

  即墨区第一实验小学

  青岛翡翠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华东葡萄酒公司

  青岛正能量好司机爱心服务中心

  交运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黄岛分公司

  正友驾校

  青岛泰瑞隆物流有限公司

  青岛力森能源有限公司

  青岛市第一批“零酒驾”创建示范社区(村)名单(17个):

  市南区八大峡街道办西镇社区

  市南区八大关街道办八大关社区

  市南区金门路街道办逍遥路社区

  市南区中山路街道办泰安路社区

  市南区汕头路社区

  市北区四方街道办海嘉社区

  市北区佳木斯路社区

  李沧区炉房社区

  城阳区李家曹村

  崂山区朱家洼社区

  崂山区松山后社区

  即墨区后铺下村

  即墨区考院村

  青西新区鱼鸣嘴社区

  青西新区山宋社区

  平度市新河镇前潘家村

  平度市东阁街道办事处徐福村

  青岛市第一批“零酒驾”创建示范镇街(乡镇)(7个):

  市北区辽源路办事处

  市北区四方街道办事处

  城阳区上马街道

  崂山区金家岭街道

  崂山区沙子口街道

  青西新区灵珠山街道

  青西新区薛家岛街道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创建单位对本单位员工、居民和群众加强教育管理,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创建活动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下一步,全市交警部门将组织力量,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严管力度,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在参与“零酒驾”创建活动的同时,及时劝阻、举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共同打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近期查处的8起酒驾违法案例

  案例一:不知悔改!男子二次酒驾将吊销驾驶证

  10月15日晚,交警城阳大队夏庄中队在城阳区成康路设卡进行夜查行动。22时40分,一辆车号为鲁UPK123牌号小面包车涉嫌酒驾被民警依法查获。经查,该驾驶员在去年6月涉嫌酒后驾车被城阳交警查获并处罚。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7.9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违法驾驶人李某39岁,其傍晚受朋友邀请在黄埠一饭店吃饭,期间喝了两瓶啤酒后,饮酒后开车上路被民警依法查获。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二:男子酒驾企图“甩锅”藿香正气水

  10月17日晚,交警市北大队人民路中队在山东路鞍山路路口安排警力查处酒驾等违法行为,21时45分许,一辆白色鲁B3J0**牌照的SUV,沿鞍山路西向东驶入夜查点,执勤交警对其使用呼气快测,结果显示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交警询问驾驶员喝酒没有,驾驶员矢口否认,驾驶员声称,没有喝酒,只是肚子不舒服,吃了几片PPA,喝了一管“藿香正气水”。随后执勤交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34毫克。

  驾驶员还辩解自己绝对没喝酒!(从衣兜里掏出两板药片和两管“藿香正气水”)你看我刚喝了一管,还剩两管。执勤交警告知驾驶员服用藿香正气水吹气测试会有酒精值,但是降得很快,休息片刻后重新检测即可。十分钟后,驾驶员喝了一瓶矿泉水,再次呼气测试,显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33毫克。最终其承认自己中午喝的酒,以为过这么长时间了,没事了,没想到还会酒驾。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该驾驶员因为救护驾驶将接受驾驶证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三:男子酒驾被查 A证降为B证

  2020年10月15日晚,交警即墨大队滨海中队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在辖区内开展查处酒驾行动,21时许,执勤交警在即墨区鹤山路金华街路段对车牌号为鲁B865VG的小型客车依法进行检查,驾驶员董某某刚打开车门,执勤民警就闻到一股酒气扑面而来。经检测,董某的酒精测试值为2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查询发现驾驶员董某某的驾驶证为“A2”驾驶证,依据相关法律驾驶员董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和驾驶证降级的严厉处罚。

  案例四:网约车司机中午喝酒晚上接两单后酒驾被查

  2020年10月15日21时32分,交警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胶州湾高速营海收费站开展夜查行动时,对一辆鲁B牌照的白色网约车例行检查,发现驾驶员李某有酒驾的嫌疑,于是将其带到执法站进行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检测结果是32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民警从此车乘客张女士处了解到,当晚自己要从胶州李家河出发到黄岛,通过手机软件约了这辆车,上车的时候便闻到了车里的酒味儿,还问李某车里为什么会有酒味,李某说是上一名乘客身上的酒味。据驾驶员李某供述,自己中午吃饭时喝了一两多白酒后就睡觉了,到晚上8点左右自我感觉已经醒酒,脑子也十分清醒,便开车出来接单,车上的张女士已经是他的第二名乘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李某将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处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五:丑态百出!青岛一醉驾男子当众手掏大便

  “我拉了!我拉了!闻到味儿没有?!”2020年10月9日晚,青岛交警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在查处一名醉驾司机到医院抽血时,驾驶员孙某某竟然把大便拉在了裤子里,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孙某某竟然当众手掏大便,反问民警闻到味儿没有?

  10月9日21时51分,胶州湾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胶州湾高速营海收费站夜查时,发现一辆鲁B牌照的白色小轿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于是将其带至执法站做进一步检查。经过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孙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随后,民警将驾驶员孙某某依法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到达医院后,孙某某先是声称自己肚子不舒服,想要去厕所大便,民警便将其带至厕所,孙某某在厕所内呆了近半小时才出来。从厕所出来后,孙某某非但不配合抽血,称自己拉肚子,反而顺势耍赖躺在地上,大喊“我拉了!我拉了!闻到味儿没有?”在众目睽睽之下,驾驶员孙某某竟然真的把大便拉在了裤子里,令人瞪目结舌的是,他居然将手伸进裤子里,把大便掏出后甩在了地上!民警对孙某某无理取闹的奇葩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告知其这样的行为并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同时要求孙某某的朋友帮助其到卫生间进行清洗。鉴于孙某某的行为已经影响到医院的就医秩序,民警联系了辖区派出所。最终,孙某某见于事无补,只能在民警的监督下乖乖配合抽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员孙某某将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处以6个月以下拘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金的处罚。

  案例六:无证醉酒驾驶无牌摩托车 看到交警掉头就跑

  2020年10月15日晚,交警开发区大队五中队民警根据工作安排在刘公岛路与澎湖岛街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21时25分,执勤民警在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检测时,发现后方一辆摩托车掉头就走,遂迅速通过对讲机通知后方执勤交警拦截。在将摩托车驾驶员王某拦下后,民警询问其为什么看到交警检查掉头就走,王某主动承认了自己饮酒害怕被查的事实,随后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摩托车驾驶员王某酒精含量为11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后经查,摩托车驾驶员王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其所驾驶的摩托车也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最终,王某因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被处以罚款400元的处罚,对于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其还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案例七-八:夜查酒驾突发两起闯卡事件,精心布控1小时内全部抓获

  2020年10月7日晚,青岛交警青平高速公路大队四中队民警在青新高速城阳南收费站夜查时,一辆白色三菱轿车行驶到检查区域时,突然加速闯关并企图进入高速,在前方负责堵截的民警立即拉开破胎器要求车辆停车,但白色轿车驾驶员丝毫不顾的冲过破胎器继续逃窜,民警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并通知沿途警力对车辆进行拦截。由于车辆碾压破胎器无法长时间行驶,驾驶员选择在即墨西出口驶出高速,而正在即墨西执勤的二中队民警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排查,最终发现了这辆闯关车。

  民警发现嫌疑车辆后立即上前把驾驶员隋某进行控制约束,并将其带至检查点进行呼气检测,呼气结果16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在办理后续程序时,该驾驶员多次不配合民警执法,后续被约束至医院进行抽血,并多次打电话拖延时间。在我们民警的耐心劝说下,隋某这才配合抽血

  无独有偶,正在处理隋某闯关及醉酒驾驶时,青平高速交警大队三中队在青新高速城阳北收费站夜查时也出现了闯卡行为,而这次是一辆黑色奔驰轿车,行驶至检查点时突然加速逃窜,并向市区方向驶去。事件发生后,三中队立即上报指挥中心,大队指挥中心立即对车辆行车轨迹进行监控,并通知沿途收费站警力注意拦截嫌疑车。在对车辆进行追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将车辆停在李村收费站匝道口处,并在后方摆放了三角警示标志,佯装成车辆故障的样子,而驾驶员和车上的乘客正在商量怎么逃避检查。民警见状立即驾车前往停车地点,并对车辆进行前后夹击防止逃窜,民警到现场后发现,原本的驾驶员已经换到后座,询问是否是他开车时驾驶员称开车的已经跑了,但在卡口照片的佐证下,驾驶员于某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开车的事实。民警将其带到执法站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便将其带到医院进行了抽血留样。

  最终驾驶员隋某血液化验结果为134g/100ml,驾驶员于某血液检测结果为146.7mg/100m,两人为醉酒驾驶,隋某、于某二人不但要承担醉酒驾车的法律制裁,还要为自己闯关、不配合执法等行为埋单。

编辑:杨广科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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