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意见:3至5年形成国内领先的供应链金融体系

2020/2/21 11:32:01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2月21日讯  为持续深入开展金融支持企业复产复工“春风行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办发〔2019〕155号)文件精神,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青政发〔2019〕17号)要求,近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青岛证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全市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青金监字〔2020〕10号),推进青岛市供应链金融创新规范发展,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为企业复工复产“春风行动”再添暖。

  该指导意见作为近期开展的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春风行动”十项措施之一,将有效增加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的金融供给,为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融资增加渠道,打通企业复工复产的供应链条和金融链条。而长远来看,拟借助上合示范区、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建设的历史机遇,通过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利用金融科技,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完善供应链金融机构业态,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水平,利用3-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市场机制完善、支持实体精准、科技特色突出、发展环境优良、风险防控有力的国内领先的供应链金融体系。

编辑:杨广科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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