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展网络市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这10项

2019/8/21 19:43:03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8月21日讯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交易环境,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11月底,对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网络市场存在的十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依法依规监管、审慎监管、智慧监管、综合监管和协同监管的原则,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10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二)严厉打击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房地产、投资理财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营造良好广告市场环境。

  (三)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侵权假冒、不正当价格竞争、不公平格式条款、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换货义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严肃查处过度收集或泄露、非法出售及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重点查处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为网络违法提供支持帮助的网络平台。

  (五)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对平台经营者资格审查、主体信息公示监管,监督平台经营者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义务。

  (六)依法打击刷单炒信、违规促销、违法搭售等其他各类网络交易行为,有效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七)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营造良好准入环境。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加强对社交电商、跨境电商、农村电商等新业态的规范引导。

  (八)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依法承担网络销售商品修理、更换及退货责任。

  (九)加强对手机APP端网络订餐平台、在线旅游平台、商业预付卡等违法行为的研判、监管。对涉及广告、商标、合同、质量、价格、食品、药品、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线索进行研判并视情立案查处。

  (十)强化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及时发现网络交易违法线索。对符合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执法办案机构要依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专项整治期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联合公安、商务、海关等部门,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执法,形成监管合力。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处罚等多种手段和方式,突出问题导向,加大执法力度,注重行动成效。加强对案件违法线索的排查,突出查处一批大要案,形成对网络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者的强力震慑。

编辑:杨广科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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