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栽树建厂 违者将严惩

2019/6/19 8:47:37   来源:大众网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耕地保护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密切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今天,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刘龙江在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栏目时表示,永久基本农田是保命田,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得在永久基本农田上栽树或建厂,违者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此次访谈中,网友对于永久基本农田的关注度较高。对此,刘龙江介绍,所谓永久基本农田是指按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按照国家规定,各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应占耕地总量的80%以上。

  同时,刘龙江也表示,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在永久基本农田上不允许载树或建设厂房。对于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法律规定给予更加严厉的处罚。

  依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外,刘龙江透露,永久基本农田是保命田,除不得栽树和建厂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还有“五个不准”:一是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的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二是不准将平原地区地质条件好的基本农田退耕还林;三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四是不准在基本农田范围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五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化建设。

编辑:杨广科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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