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6/18 15:17:49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青岛6月17日讯 (记者 姜婷)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黄岛大队新增47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范》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本次新增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布。
2019年6月17日,将启用以上设备,对机动车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令标志、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
附: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序号设备地点
1漓江东路南辅道与丹霞山路口
2转型区内7号路与8号路路口
3龙门山路与甜水河路路口
4团结路与云台山路路口路西500米
5萧山路兴化大厦北侧路口(珠江路与萧山路路口南500米)
6龙门河路与龙首山路路口
7黄河路与创业路路口
8红柳河路与骊山路路口
9红柳河路与七星河路路口
10富春江路与实验中学门口(富春江路与峨眉山路路口西实验中学)
11黄河西路与柳花泊路路口北
12长江路与武夷山路路口北
13香江路与庐山路路口北
14茂山路与燕山路路口北400米
15汉江路与天桂山路路口
16千山南路与通河路路口西
17千山南路与通河路路口东
18前湾港路与嘉里植物油门口(前湾港路与疏港路路口东)
19平江路两埠岸门口(峨眉山路与平江路路口东)
20珠江路银领国际广场门口(珠江路与井冈山路路口东)
21长江路与庐山路路口(长江路与庐山路路口南)
22同江路与衡山路路口西
23武夷山路与珠江路路口南
24珠江路与天目山路路口西100米薛家岛小学门口(不礼让抓拍)
25长江路与佳世客门口(长江路与武夷山路路口西200米(不礼让抓拍))
26衡山路与汉江路路口
27黄河路与龙岗山路路口
28红柳河路与昆仑山路口
29茂山路与七星河路路口
30棋盘山路与大清河路路口
31漓江东路南辅道与金沙滩路
32龙门河路与龙门山路路口
33茂山路与富源七号路路口
34茂山路与呼兰河路路口
35清水河路与龙首山路路口
36富源九号路与茂山路路口
37交运现代物流东侧南北路与港捷丰物流门前东西路交叉口(天桂山路与敖江路路口)
38云台山路与龙门河路段
39前湾港路与成山路路口
40前湾港路与棋盘山路路口
41庐山路喜来登酒店东侧(漓江西路与庐山路口北)
42嘉陵江路与转型发展区二号路路口
43嘉陵江路与转型发展区八号路交叉口
44珠江路与新港山路西150米(货车禁行)
45富春江路与江山路路口东
46富春江路与太行山路路口西
47汉江路与连江路路口东1000米(货车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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