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琴岛通充值发票须户头明确 票贩仍有空子可钻

2019/4/13 10:39:16   来源:大众网    

  记者挖掘并报道了青岛琴岛通各网点虚开发票、发票贩子蹲守倒卖发票一事,引起岛城广大市民的热议。4月8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琴岛通各大充值网点已经贴出通知,表示琴岛通将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开具充值发票。

  不再开具无明确户头的发票

  4月11日,记者来到市北敦化路上的琴岛通充值网点,在二楼充值窗口,记者看到玻璃窗上多了一张关于开具充值发票的相关事项通知。通知称为防止他人冒用发票,自即日起开具“个人姓名”户头的需要提供个人姓名,开具“单位名称”户头的需要提供单位税号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此外,开票人需提供准确的开票信息,开具发票后请务必当场核对,若户头或税号填写错误当场更换,离开窗口后不予更换。通知最后强调称,不开具“个人”或无明确户头、无税号的发票。

  票贩仍有空子可钻?

  琴岛通窗口的通知中虽然规定了开具“单位名称”户头需要提供单位税号或者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但是对个人姓名的户头却没有具体规定,市民只要出具一个姓名,无需用身份证核实即可开具发票。票贩仍可用他人姓名替别人开具发票或进行专卖。

  4月11日下午,记者致电琴岛通客服服务热线,对方称通知中确实对个人姓名的户头无明确的规定,对于票贩的行为,琴岛通只能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但是没有具体的执法权,也无法进行管理。

  另外,记者发现,现在在琴岛通各个网点,仍有票贩子冒险在充值窗前”坚守”,毫无收敛之意。为了不被引起注意,在敦化路琴岛通充值网点附近的票贩更是将礼物摊位摆在了绿化带中。

  ■律师

  目前规定难以杜绝倒卖

  对此,青岛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张钢律师认为,琴岛通对票贩倒卖发票相关问题作出通知,说明琴岛通已经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是通知中所作出的规定还不足以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特别是开具个人发票时,很容易让票贩“趁虚而入”。

  “不仅是开具个人发票时有问题,在开具单位名称的发票时,仅仅提供单位税号或者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也很难杜绝票贩钻空子,如果单位实行开具介绍信之类的形式加强监管,效果会更好些。”张律师告诉记者。

  张律师认为,每个市民都是进行纳税的主体人,每个市民也都是国家进行税收的受益者,国家的税收充盈,对市民的保障也能有更多的体现。每个纳税的市民也更应该自律,不给非法票贩可乘之机。

编辑:杨广科    责任编辑:温伟伟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