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重点监督6类问题

2019/1/19 23:21:26   来源:大众网    

  记者18日从市检察院获悉,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待、新要求,青岛市检察院从现在开始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活动中,重点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以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食品和网络餐饮以及水源地保护为监督重点,加大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打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本着打击和预防相结合,全面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重点监督以下问题: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周边等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问题,如蔬菜、水果、肉类等含有违禁农药,或者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超标等7类问题;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者食品加工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职责问题 ,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没有实体经营门店等6类问题;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的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履行职责问题,如食品生产经营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6类问题。

  全市检察机关推进落实这一专项监督活动,共分为线索摸排、诉前程序、提起诉讼等三个阶段,其中,将深入走访摸排,明察暗访,扩大案件线索发现渠道;充分利用公益诉讼智能化信息平台,及时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同时加强与侦监、公诉、案管、控申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常态化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在充分调查清楚相关违法事实的基础上严格履行诉前程序。对于涉及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履行职权的情形,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作用,通过诉前会议等形式,调动相关部门和组织共同参与,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对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社会组织没有起诉或者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职责,符合提起诉讼条件的情况下,坚决起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侵害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公益诉讼案件。对危害后果涉及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及时跟进,对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与刑事案件同步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编辑:杨广科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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