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猎收购珍贵野生动物,青岛这8人摊上大事了

2018/12/7 8:39:55   来源:大众网    

  即墨区法院5日发布:该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某刚、孙某春等8名被告人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这是青岛市首起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即墨区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人,起诉追究8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且要求其中的二人赔偿国家损失、在主流媒体道歉。

  2017年以来,张某刚(黄岛区人,个体工商户)、孙某春(即墨区人,务工)非法收购苍鹰等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后向张某宇(胶州人,农民)、迟某明(市南区人,退休工人)、张某(市北区人,退休工人)、马某东(即墨区人,务工)等人出售。王某君(即墨区人,农民)、胡某基(即墨区人,农民)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并将动物尸体封存于家中。公诉人认为,应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被告人张某刚、孙某春的刑事责任;应以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被告人张某宇、迟某明、张某、马某东的刑事责任;应以非法狩猎罪追究被告人王某君、胡某基的刑事责任。同时,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王某君、胡某基非法猎捕野生鸟类、野兔的行为,破坏了生态资源,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法院判令二人赔偿国家经济损失并在主流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案件庭审过程分为两个部分,分别就被告人的刑事犯罪和民事赔偿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被告人均表示认罪伏法。案件将择日宣判。

  据悉,该案是青岛市即墨区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即墨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卫担任审判长,并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即墨法院首次组成“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的7人大合议庭的模式进行审判。即墨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何义山及检察员、检察官助理分别出庭担任公诉人及公益诉讼起诉人。

  该案的审理,开启了即墨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新起点,彰显了司法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决心,为非法捕猎者敲响了警钟。再次提醒广大群众破坏生态环境、随意猎捕野生动物要承担法律责任。

编辑:杨广科    责任编辑:温伟伟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