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每年为企业职工减负4亿元

2018/8/14 10:07:40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    

  青岛市人社局今天下发通知,我市将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

  实际上,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就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根据规定,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适用范围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费率的下调充分考虑了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提高待遇标准、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对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的影响。据测算,失业保险费费率降低后,我市每年为参保单位和职工减负约4亿元。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要求,我市今年将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在此期间,国家和省如有政策调整按其规定执行。 

编辑:杨广科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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