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酒驾还是报废车 青岛一男子面临合并处罚

2018/7/7 15:11:25   来源:大众网    

  7月4日,李沧交警在金水路与枣园路路口设岗夜查。22时4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鲁BD312A的灰色东风标志牌小型客车沿金水路东向西方向行驶。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下车后身上酒味十分明显,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式检测,测试数值为77.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险些达到醉醉驾标准值。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李某某出示相关证件时,李某某神情慌张,支支吾吾,声称自己未随身携带任何证件。经验丰富的民警一眼看穿李某某在说谎,随后从车内查出李某某的身份证。经进一步核实,驾驶员李某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2,状态为注销,并有多条违法行为未处理,驾驶证早已过期,有效期至2012年12月12日。并且李某某驾驶的车辆也已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6月30日。

  李某某将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内,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机动车逾期未年检罚款200元记3分的严惩。

编辑:杨广科    责任编辑:温伟伟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