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旅发委暑期游提示:谨防“不合理低价游”诱惑

2018/6/26 11:12:06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青岛6月26日讯  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又是旅游高峰季,大家出行旅游,可不要一味地追求“低价、便宜”,应坚决向“超低价”旅游团、“0团费”旅游团、“免费游”团组说“不!”。

  旅游者应谨防“不合理低价游”的诱惑!

  一、什么是“不合理低价”?

  所谓“不合理低价”,是指旅游经营者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的违法经营手段。

  二、“不合理低价游” 团组弊端多、隐患多:

  1、报名时,旅游经营者向游客隐瞒了不合理低价的真相,夸大宣传诱导报名,对行程中要进多少购物店、要花费多少时间进行购物、规定最低购物金额、自费项目最低消费等情况隐瞒不予告知,导致旅游者在旅游途中才大呼上当。

  2、旅游经营者不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及《购物、自费项目补充协议》等,导致发生纠纷时,旅游者维权受阻。

  3、旅游行程松散,安排的游览多是无门票景点,使旅游经营者或导游在游览过程中,有充分的时间和理由擅自增加购物店或自费游览项目。

  4、安排的购物场所只接待旅游团队,一般不向社会公众开放,所售商品高于市场正常价格水平,甚至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通过销售质劣价高的商品获得高额利润;购物场所多采取诱导诱骗、夸大宣传、“上课洗脑”等方式进行促销。

  5、旅游经营者与购物场所、自费项目企业之间存在“人头费”、“佣金回扣”等不正当利益链条关系。部分购物场所,无任何登记审批手续,以非法经营方式存在,出现重大问题或者经济纠纷后,瞬间闭店消失,使旅游者的利益遭受严重损失。

  三、青岛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提醒广大旅游者,应谨防“不合理低价游”的诱惑!坚决向“超低价”旅游团、“0团费”旅游团、“免费游”团组说“不!”。

  只有旅游者坚决抵制、旅游经营者守法经营、各级监管部门共同协力,违法经营行为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