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基准线为平均工资增9%

2018/6/21 14:50:33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刘淑红

  中国山东网青岛6月21日讯 (记者 刘淑红) 日前,青岛市下发《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青政字〔2018〕29号),2018年工资指导线以2017年本企业平均工资为基数,基准线为平均工资增长9%,上线为平均工资增长13%,下线为平均工资增长4%。

  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政府调控企业工资分配、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的重要依据。按照《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省政府令第188号),在政府部门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30日内,各企业要制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工资集体协议)编制本年度薪酬预算,并及时将2018年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工资集体协议)及2017年工资指导线履行情况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逾期未备案的企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