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将设讲师

2017/11/15 11:30:28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加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基层平台”)队伍建设,青岛市将建立基层平台讲师管理制度,负责对基层平台队伍开展政策理论和业务实践培训,为通过“传帮带”把基层平台服务队伍打造成学习型组织开辟崭新路径。

  青岛市将主要从区市(含高新区)、街道镇基层平台业务骨干中选拔成立全市基层服务平台讲师团,每个区市10人左右,负责对基层平台队伍开展政策理论和业务实践培训,是基层平台培训的师资主体。按照“一业一组”的原则,在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方面分别成立基层平台培训导师组。每个导师组由5人左右组成,一般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业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中选任,同时根据需要从上级部门、高校院所邀请特聘导师。导师负责培训讲师,开发课程模板和教材蓝本。讲师的主要任务包括设计具体课程、执行培训计划、实施基层平台传帮带计划、开展互联网+培训、建言献策、讲师共享等。

  据悉,为了激励讲师制度,青岛市将讲师分为初级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三个等级。初任培训合格后,即获得初级讲师资格。初级讲师资格满2年、每次集训考试合格、累计完成教学任务20个课时以上、整体教学满意度80%以上,可晋升为中级讲师。中级讲师资格满2年,每次集训考试合格、累计完成教学任务40个课时以上、期间整体教学满意度90%以上,可晋升为高级讲师。讲师如有特别突出表现,可破格晋升。讲师完成授课培训任务,可按各级财政部门现行有关规定,领取师资费。讲师根据课程模板和教材蓝本,选择一个知识点、技能点或课题,制作课件或微课视频,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通报表扬,向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推广。以敬业负责、创新务实、教学满意度高等为导向,从讲师中定期推荐评选“年度最佳讲师”,通过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典型事迹,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编辑:杨广科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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