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总工会成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作站

2017/9/21 17:28:29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刘淑红

  中国山东网青岛9月21日讯 (记者 刘淑红) 9月21日上午,青岛市南区总工会在职工服务中心举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作站成立仪式,青岛市总工会、区委分管领导应邀出席,来自全区相关部门、街道总工会、区直企业工会的50余名工会干部参会。会上新聘任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市总工会和区委领导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作站揭牌并分别讲话。

  今年以来,市南区总工会紧紧围绕区委加快时尚幸福现代化国际城区建设的目标,始终把时尚幸福作为提升广大职工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标准,把工资集体协商法治化建设作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注重协商成效,同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和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聘任律师作为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依法指导区域、行业、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参与集体协商政策咨询、业务指导、调查研究、宣传培训、协商谈判、监督检查等工作。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让专业人士手把手指导协商工作,通过深入企业宣传培训、指导协商,同各级工会干部形成优势互补,对于进一步提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的有效提高,都将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同时,建立一支懂法律、善协商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和改善民生要求,推动实现“两个普遍”的重要举措;既能有效解决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又能有效克服工会干部“不敢谈”“、“不愿谈”和“不会谈”的问题,对于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区总工会主席负总责协商工作机制,健全集体协商指导、培训、督查、考核、奖惩等制度,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集中力量抓落实、抓推进。

  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和新兴媒体资源,拓宽宣传渠道,注重借助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集中宣传开展集体协商的政策主张、具体措施和实际成效,不断化解各方疑虑,变“被动协商”为“主动协商”,凝聚共识,营造氛围。

  通过宣传、培训、组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打造出一批工会自己的“协商谈判专家”,有效解决基层工会干部在与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中“不愿谈”“不敢谈”“不善谈”的问题。

  集体协商涉及企业、区域、行业等不同层面和不同业态类型,具体协商的过程和结果也不是一锤定音、一劳永逸。本着因企制宜、分企施策的原则,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覆盖面,深入研究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经营状况企业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建立点线面相结合、静态与动态协商相衔接的协商模式。

  加强与人社、司法、工商联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把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和实效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核心工作,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协调人社部门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分析劳动关系发展态势,实现集体协商工作三方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督查、同步推进,形成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强大工作合力。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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