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楼市再放大招:房价不得高于去年均价最高月

2017/5/21 21:16:53   来源:掌上青岛    

  继楼市3·15、3·30政策之后,近日,岛城楼市再放“大招”。青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涨幅过高的,暂缓发放预售许可证;本次新开价格不得高于项目前期去年均价最高月份的销售价格。新项目参照去年同期同质可比产品销售价格;网签合同中应该标明装修总价,不得违背购房人意愿,通过提高装修价格抬高房价。不得强制捆绑车位、储藏室销售,变相抬高房价。业内人士分析,此举将更有助于岛城楼市健康平稳运行。

  新通知中涉及到八条,具体如下:

编辑:杨广科    责任编辑:温伟伟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