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环境违法!青岛一公司超标排污水被罚23万

2016/12/9 9:21:42   来源:青报网    

  近日全市环保部门对违法燃用高污染燃料、扬尘污染、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对6家企业的环保违法案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青岛新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违法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胶州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处罚款23.1084万元。

  青岛海湾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进行装卸建筑垃圾等物料时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黄岛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

  青岛善水德建材有限公司在禁燃区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黄岛环保分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青岛永联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使用,市南环保分局依法拟处罚款人民币0.5万元。

  青岛天德商标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青岛市环保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青岛樱丽特食品有限公司违法超标排放水污染物,青岛市环保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3485万元。

编辑:杨广科    责任编辑:温伟伟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