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女生容留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吸毒获刑8个月

2016/6/25 14:12:34   来源:齐鲁网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1月至5月,全省法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1586件、2224人,审结1371件、2011人,判处刑罚的毒品犯罪分子178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387人,重刑率为21.63%。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山东省法院继续公布6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以儆效尤。

  被告人王四荣欺骗他人吸毒案

  其中,被告人王四荣,男,汉族,1987年12月24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

  2013年2月16日零时许,被告人王四荣在山东省济阳县济北开发区某歌厅唱歌时,在向啤酒杯内投放甲基苯丙胺(冰毒)后,欺骗该歌厅服务员张某喝下,致使被害人张某住院治疗。案发后,被告人王四荣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这是一起吸毒人员欺骗他人吸食毒品的犯罪案件。该案经山东省济阳县人民法院一审,被告人王四荣不上诉,判决生效。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四荣欺骗他人吸食毒品,侵犯社会管理秩序和公民的健康权利,其行为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被告人王四荣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视为自首,且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王四荣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被告人王某沙容留他人吸毒案

  另外,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被告人王某沙,女,汉族,1997年2月1日出生,初中文化,在校学生。

  2014年10月30日,被告人王某沙在青岛市李沧区某旅馆房间内,在明知胡某某、郭某某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容留胡某某、郭某某及成年人高某、孙某某吸食甲基苯丙胺(冰毒)。

  这是一起在校学生容留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多人吸食毒品的犯罪案件。该案经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被告人王某沙不上诉,判决生效。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沙容留多人吸毒的行为,依法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王某沙犯罪时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应当依法从轻处罚;但鉴于其一次容留包括两名未成年人在内的三人以上吸毒等情节,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沙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6年4月11日,最高法院公布《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毒品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规定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容留一次即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编辑:杨广科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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