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捎带”一户一表 2020年前完成

2016/6/25 13:22:48   来源:青岛晚报    

  省住建厅昨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全面摸排老旧小区情况,在整治改造的同时与新建小区一样,全部实现“一户一表”。据悉,我市已改造老旧小区1000万平方米,2020年前将全部完成改造。

  通知要求,凡列入省城镇和国有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5年规划(2016-2020)及2015年度试点范围的项目(以下简称计划改造项目),特别是1995年前建成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在整治改造时同步完成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入户端口以外的通信、有线电视设施设备全部实现由专业经营单位规范管理,供电、供水、供气设施设备全部实现由专业经营单位“一户一表”管理到户,新配集中供热设施或进行供热改造的由供热单位按“一户一表”管理到户。

  据统计,我市待改造的建筑存量约有3000万平方米,目前已经改造了1000万平方米,2020年前将全部完成改造。今年,我市计划对部分老旧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共计200万平方米,其中市内三区各50万平方米,崂山、城阳、西海岸各10万平方米,其他各市各5万平方米。

  针对新建小区,省住建厅要求,供电、供水、供气、供热要全部实现“一户一表”,通信、有线电视设施按标准规范配置,均由专业经营单位管理到户。农村地区新建农民自住3层及以下小区供配电设施,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投资建设、维护管理。

  同时,新建小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分户计量装置以外设施设备的各类建设资金,统一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根据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和调整情况逐步核减,交由相应专业经营单位专项用于住宅小区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投资建设。未纳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的新建小区,由住宅建设单位投资建设,通过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单项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相应专业经营单位管理到户。

编辑:杨广科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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