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城市房价领涨楼市 业内称调控目标结果难定

2014/1/20 13:58: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3年12月份城市房价数据,多数城市房价依然保持较高增长,一线城市房价继续领涨全国。

  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3年12月份城市房价数据,多数城市房价依然保持较高增长,一线城市房价继续领涨全国。业内分析认为,虽然部分城市都有调控目标,但很难有一个标准认定是否完成调控任务。同时,过去以行政化为主的调控方式将迎来突破,进入以市场为主导的调控模式。

  2013楼市收官 房价上涨城市范围扩大

  国家统计局1月18日公布去年12月份70城市房价变动情况,数据显示,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房房价同比涨幅均超20%,这也是一线城市连续4个月房价同比涨幅超过20%。另有27个城市房价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10%,涨幅城市范围继续扩大。

  其中,与上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房价上涨城市有69个,同比价格涨幅最高为上海21.9%,同时,北京同比涨幅20.6%,广州20.4%,深圳20.3%,而南京、厦门房价同比涨幅都超过15%。为此,多家地产机构分析认为,2013年主要大中城市房价以暴涨收尾。

  其中,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表示,总体来看,尽管2013年11月份前后一线城市、部分二线城市发布阶段性收紧的调控措施,但全国大中城市房价上涨的势头并未停止。

  年底调控显效 房价涨幅回落

  但是可以看到,去年四季度以来部分城市的收紧性政策已对控制房价上涨产生一定效果,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出现逐月回落趋势。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解读2013年12月份房价数据时称,12月份,房价走势进一步趋缓,表明近期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热点城市在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努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作用下,市场预期渐趋稳定。

  同时,链家地产提供给本网的资料还提到:“尤其新房限价措施严厉,年底新盘入市和涨价难度都有明显提升。另外,商业银行信贷额度紧张,年底批贷周期延长,优惠幅度降低,也使得需求入市的节奏明显放缓。”

  年度房价调控目标结果难定

  2013年楼市收官,多地房价保持大幅上涨,新的一年,房价调控目标又该如何制定?据华夏时报1月18日报道称,北京市长王安顺在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表态,2014年,北京将继续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各项政策,坚决保持房价基本稳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北京已经是连续第三年制定房价调控目标,而结果却不尽如人意。谈到2013年房价调控目标,多位专家及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热点城市房价涨幅超出年度的调控目标已成定局。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年初的调控目标大部分城市都未完成,但出现这一结果的原因很多,其中很多并非地方政府原因。虽然大部分城市有调控目标,但并未明确以何统计结果作为验证目标的依据,所以很难有一个标准认定是否完成调控任务。

  首都经贸大学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系主任赵秀池对中新网房产频道表示,“政府有政府的算法”,比如房价统计范围是否含有保障房,均价算出来调控目标难说是否完成。热点城市还会持续房价上涨势头,因为供不应求,城市规模不断增加,人口不断增加,供给很难跟进。

  未来楼市调控方式或迎突破

  近期,北京、广州已经明确2014年将继续执行限购等各项楼市调控政策。新的一年,楼市将呈现怎样的发展轨迹?

  对此,链家地产的分析显示,目前全国房价依然处在上涨通道,在整体需求不平衡的情况下,这种趋势还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一线城市价格涨幅虽然短暂下调,但如果不能够通过土地市场和盘活存量房市场来增加有效供给,不能排除在市场回暖趋势下价格出现反弹。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各方已经注意到市场正不断分化。近日,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姚景源在出席“中国地产新视角高峰论坛”时表示,2013年房地产市场出现了分化状态,一线城市及热点城市房价仍然上涨,但是三四线城市房价基本稳定。2014年房地产市场分化状态恐怕会更为明显。

  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难测,未来走向广受关注,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研究所原所长牛凤瑞在接受中新网房产频道采访时表示,现在的房地产调控已经到了一个新的路口。“房地产以往十年的宏观调控基本不成功,目标以调控房价为主,但是房价照涨不误,而且超出人们的预期,说明政策调控方向不正确。现在新一届政府没有进一步严格调控的动作,而且也没有进一步强调控制房价。”牛凤瑞认为,过去十年以行政化为主的调控方式,将迎来一个突破,进入以市场为主导的调控模式。(房产频道 孙建永)

编辑:邹淑娟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